2016年7月13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(EPO)决定续签加强两局专利分类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(MOU),新的备忘录将在未来6年有效,涉及分类实践、培训、数据交换以及保护机制等方面,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和扩展两局在专利分类领域的合作,推进联合专利分类体系(CPC)未来在中国的实施。根据该谅解备忘录,2016年1月起,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CPC对所有发明专利申请进行技术领域分类,并将相关分类数据分享给EPO。EPO继续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CPC分类培训,两局将召开常规会议以探讨质量控制、信息技术和培训交换等议题。
李姝影 编译
来源:http://english.sipo.gov.cn/news/official/201607/t20160713_1279998.html
原文标题:SIPO&
EPO Decide to Renew MOU on Patent Classification
检索日期:2016年7月28日
|